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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出台18条措施助力战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发布
税务总局11日发布通知,出台18条措施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要不折不扣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编制支持疫情防控的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切实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深入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强化线上税费咨询服务,丰富多元化非接触办理方式,确保安全办理,加强引导办理,开辟直通办理,拓展预约办理,推行容缺办理。
通知强调,依法延长申报纳税期限,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务机关要依法及时核准其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形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共涉及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12项政策。
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指引明确,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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