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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宝安区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奖励项目

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扶持方向包含工业互联网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工业互联网标准奖励、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运营奖励等24个,最高资助金额高达1个亿元。
发布时间:2022-11-16 16:45:00 区级   工业互联网   项目申报

资助方式:资质金额(1000万)

组织部门: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日期:2022-11-15 /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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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等七个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运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长、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长、创新产融合作模式、政府引导基金获得共7个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上述项目为一般项目,按核准类(一般程序)审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一12月15日

  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一12月22日

  三、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2.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10号1-2楼行政服务大厅(恒丰海悦酒店对面)

  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7号政务楼一楼航城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4.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万福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5.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永和路北8号福海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6.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银图路1号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7.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企安路3号行政服务大楼

  8.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9.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燕罗公路190号(罗田市场斜对面)

  10.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育才路1000号石岩文化艺术中心一楼石岩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

  四、注意事项

  1.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2.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

  3.同一事项只能申报一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五、咨询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0755-27848803,27848487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项目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材料等具体事项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15日

  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奖励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宝安区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建设行业二级节点,促进行业内产业链价值链关联企业数据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现组织开展宝安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运营奖励项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宝安区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其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应在宝安区;属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管理部门批准证书;属于社会组织的,应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

  (三)该项目在宝安区内建设实施并通过验收;

  (四)二级节点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

  (五)项目实施年度:2020年及以后。

  二、补贴标准

  对区内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二级节点建设项目,在各级财政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其投资总额50%的前提下,按1:1配套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相关说明:

  (一)对获得奖励后再获得更高级别资助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

  (二)“各级财政资助”是指: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项目给予的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之一;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证明(区内企业开户行应在宝安区);

  (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奖励项目申报表》;

  (五)获得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的验收报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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