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资助认定企业补帖一站式创新企业高效服务平台
高品质服务高成功率全流程跟踪一站式解决方案

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广州市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申报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
发布时间:2023-03-15 11:42:27 市级   知识产权   项目申报

资助方式:资助金额(50万)

组织部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日期:2023-03-14 / 2023-03-21

免费咨询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和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

  三、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由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申报单位为中央及省驻穗机构、部属(或省属)高等院校、中央和省属科研院所的,可直接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受理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将项目列入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2023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 .docx

  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项目评分标准.zip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4日

  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并将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或具有广州市户籍或者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上居住地址在广州市的自然人;2.具有完成发展资金项目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财务管理制度,自然人除外;3.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符合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和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和PDF格式电子版一并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层自编02单元,联系人:区明思,020-81303421;乔锦杨,020-81309319)。

  四、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由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申报单位为中央及省驻穗机构、部属(或省属)高等院校、中央和省属科研院所的,可直接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受理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将项目列入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一、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项目

  (一)申报主体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调研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熟悉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广州市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的工作的现状及需求,拥有较强能力的研究团队,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类项目经验,具有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调研的水平和能力。

  2.项目负责人属于单位相关业务带头人或研究骨干,并承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项目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总结撰写工作。

  3.项目执行方案合理,注重理论研究、实证调研、政策梳理评估、专家论证相结合的研究方式,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组织能力及专家顾问资源。

  (三)项目类型、数量及经费安排

  本项目为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项,共安排资金50万元。

  (四)工作任务

  协助进一步完善广州市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报送、公开、共享、修复、使用机制和相关工作指引。

  1.进一步完善工作基础。

  针对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的需要,落实《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1年版)》和《广州市失信惩戒措施部门工作指引(2022版)》,协助制定和完善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和管理工作指引,利用分级分类指标和信用评价模型,协助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等失信行为的信用监管力度,协助实施开展失信惩戒相关工作。

  2.研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协助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信息归集报送、部门协调联动、信用分类监管等工作机制,实现事前承诺、事中监管、事后惩戒的有效衔接。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培训,项目期限内开展相关培训不少于3场,指导企业信用修复工作。

  3.探索开展结果应用。

  协助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协助加强工作指导、培训,创新信用信息共享使用机制,调研分析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市场最新动态信息,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典型经验和可复制做法。探索分级分类结果应用,协助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不少于5家单位充分探索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途径。

  4.开展广州市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工作,协助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验收。

  (五)申报材料

  1.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书(盖章);

  2.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3.申报单位主体资格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身份证;

  5.银行开户材料;

  6.能反映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材料。

  二、海外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公共项目

  (一)申报主体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及策划综合能力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调研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熟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以及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及产业发展需求,拥有较强能力的课题研究团队,具有同类型项目经验。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熟悉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组成员应有丰富的广州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相关项目经验,熟悉广州外向型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需求和痛点,具有快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调研的水平和能力。

  3.项目执行方案合理,注重理论研究、实证调研、政策梳理评估、专家论证相结合的研究方式,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组织能力及外协专家顾问资源。

  (三)项目类型、数量及资助标准

  本项目为前补助项目,共安排资金50万元。

  (四)工作任务

  1. 充分了解和调研广州企业近年遭遇海外纠纷的情况及需求,围绕国家建设要求及广州实际需求,协助申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广州分中心,编制总体申报建设方案,明确广州分中心的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建设方案不少于5000字。

  2.协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资源。协助组建符合广州企业发展需求的指导专家库,首批入库专家不少于10人。面向海内外遴选优质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编制并发布推荐名录,入选服务机构不少于20家,服务范围需囊括欧美日韩等重点国家或地区。

  3.举办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论坛或会议,广泛邀请了来自政府、司法界、学术界、实务界的代表,共同探讨海外知识产权热点、重点问题。

  4.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推广: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险培训不少于2次,参加海外知识产权保险培训企业不少于50家,协助推动不少于10家企业购买海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

  (五)申报材料

  1.2023年海外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公共项目申报书(盖章);

  2.项目实施方案与实施计划;

  3.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正品正货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一)申报主体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组织开展分析的能力,熟悉广州市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类项目实施经验,熟悉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情况,具有快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调研的水平和能力。近三年内承接过同类政府项目,并能提供证明材料的优先。

  2.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知识产权分析、市场调研等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源、分析工具等软硬件设施。具备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化平台建设经验者优先。

  3.申报单位与广州市内相关商会、商业综合体等有通畅的沟通渠道和互动活动,具备将相关工作任务推动落实到终端的工作基础。

  4.申报单位应具备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

  (三)项目类型、数量及经费安排

  本项目为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项,共安排资金50万元。

  (四)工作任务

  1.进一步协助完善“正品正货在行动”活动规则。配合发动我市驰名商标企业、老字号企业、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企业参与“正品正货在行动”活动,发动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

  2.完善和扩展“广州市正品正货”微信小程序功能,包括但不限于:(1)收集整理广州市驰名商标(重点商标)、老字号、地理标志等企业信息;(2)建立广州正品正货地图,引导消费者放心消费;(3)小程序日常维护。

  3.组织开展1场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制作“正品正货在行动”宣传片1部。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发布,充分正面宣传广州企业的“正品正货”,推动广州优质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健康发展。

  4.协助组织开展重点市场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不少于1次,协助组织开展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抽查、检查不少于1次,在重点市场推广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五)申报材料

  1.2023年正品正货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书(盖章);

  2.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3.申报单位主体资格材料;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身份证;

  5.银行开户材料;

  6.知识产权项目实施经验材料;

  7.项目实施团队资质材料;

  8.申报单位知识产权业绩材料;

  9.申报单位所具有知识产权分析工具材料;

  10.能反映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材料。

  四、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一)申报主体

  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商会、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了解广州市展会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状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经验。

  (2)参与过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建了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队伍。

  (3)拥有会展行业会员单位30家以上。

  (三)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共安排资金32万元。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

  (四)工作任务

  1.组织粤港澳城市展会知识产权联合保护研讨会

  (1)邀请粤港澳城市会展企业、院校专家、志愿者代表参加。利用平台合作机制开展研讨会,总结分享粤港澳城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积极向展会主办方推广有效做法、总结宣传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优秀案例、汇编案例分析报告等。

  (2)协助推动签署《粤港澳城市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合作协议》。整合粤港澳大湾区会展城市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资源,建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专家队伍,持续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2.推动完善广州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联盟[1]建设(以下简称“联盟”)。

  (1)强化广州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设。扩大知识产权联盟成员单位,强化成员的知识产权维权能力,建立企业保护自律约束机制,减少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建立成员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内部协调机制,高效快捷解决纠纷,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成员的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2)组织知识产权维权培训、专题研讨等。组织联盟成员开展展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侵权维权专题培训、主题沙龙等活动不少于4次。强化联盟主办方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打造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广州样本”。

  (3)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建设。利用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要求、预警信息、情况通报等推送到会员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并及时交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信息、新技术、新经验。

  3.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

  (1)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维权志愿者队伍专业培训。每季度举办有关知识产权维权保护的专业培训,能在展会现场解答和指导广州市会展行业维权、品牌保护、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

  (2)协助大型展会及其他大型活动场所选派志愿者驻场。提供展会知识产权维权中心协助、指引、整理查询材料等服务,在展会现场派发知识产权宣传手册资料不少于2000份。

  (3)保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队伍在100人左右。调动会展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会展在职人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主动配合做好展会知识产权执法的保护工作。

  4.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1)推动会展企业履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主体责任,邀请相关部门或专家驻会开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协助处理展会专利侵权纠纷,提交展会专利侵权纠纷处理相关案件材料不少于100宗。

  (2)组织不少于4家会展企业贯彻落实《指引》。在辖区内各类线上线下经济技术贸易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推动主办方贯彻落实《指引》有关要求。

  (五)申报材料

  1.2023年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书(盖章);

  2.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3.申报单位主体资格材料;

  4.提供本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相关材料(档案、台账、规章、培训、宣传等图片、文字资料);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身份证(电子证照);

  6.银行开户材料;

  7.能反映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材料。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