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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龙岗区科普活动经费-2023年第一批科普活动经费资助申报

为做好2023年科普活动新老方式衔接申报,对6月20日前(含)已开展的公益科普活动,符合条件的按原方式受理。即日起受理龙岗区2023年第一批科普活动经费申报。
发布时间:2023-07-14 10:26:44 区级   项目申报

资助方式:资助金额(10万)

组织部门: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日期:2023-07-13 /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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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批科普活动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科普活动新老方式衔接申报,对6月20日前(含)已开展的公益科普活动,符合条件的按原方式受理。即日起受理龙岗区2023年第一批科普活动经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3日至7月31日。申报时间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登记地址在龙岗区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除外)

  (二)需在龙岗区注册、服务满1年以上,且正常开展运作。

  三、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科普活动项目,经审核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50%、最高10万元资助。

  四、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向龙岗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区科协)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资助的单位下载并填写《深圳市龙岗区科普经费项目资助申请书》(详见附件1-1),并加盖公章。

  (二)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意义和预期效果、实施方式、实施单位、时间和地点、受众人数、经费投入和明细等)。

  (三)已开展的项目提交项目总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实施方式、实施单位、时间和地点、受众人数、经费投入和明细、发票单据、取得良好社会效应的证明材料如视频照片等)。

  (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和社会组织验原件)。

  (五)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七)认定及获奖的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证书等,验原件)。

  (八)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自主选择提供)。

  (九)所有提交资料均需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五、申报要求

  (一)此次申报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由区内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的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普活动项目。

  (二)各单位须于7月31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科协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gqkx@lg.gov.cn(邮件主题请写明申报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申报资料初审通过的予以受理。

  (三)递交纸质材料须同时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原件。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文字描述客观准确,相关证照复印件清晰可辨。如发现申报过程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我局有权决定对相关项目不予受理并视情况纳入诚信管理。

  (二)申报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拟资助的单位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深圳市龙岗区科普经费项目资助申请书.docx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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