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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支持承办文化、体育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项目申报

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承办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符合条件的,每个活动按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予以资助。
发布时间:2024-01-29 10:28:50 区级   项目申报

资助方式:资助金额(300万)

组织部门: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申报日期:2024-01-26 /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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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通2024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资助项目:支持文化消费发展项目;支持承办文化、体育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项目;支持文化、体育企业落地南山-园区内房租补贴项目;支持参加深圳文博会项目,将于2024年1月26日开始接受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申报时间:2024年1月26日14:00起至2024年1月30日18:00止。

  二、在线申报平台:“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

  三、问题咨询: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平台首页左下方“帮助信息”栏的“系统使用演示”和“系统使用说明”等内容,进行相应单位信息注册或更新后方可进行申报。单位在注册登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如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可打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进行咨询。

  四、注意事项:请仔细研读《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及操作规程,注意每一类别的申报条件及提交资料,自评条件符合后再进行申报。

  五、主管部门:本分项资金的主管部门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进度查询:申请单位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可通过手机短信或通过申报系统查看项目申请所处的状态。

  七、温馨提示:申报单位完成网上提交,并修改完善全部资料,我局审核通过后才视为申报完成。各单位应尽早申报,避免截止日期最后几天集中申报,避免到时申报项目拥堵造成系统无法登录,或造成材料来不及修改及补全材料等不必要的麻烦。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月25日

  

  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支持承办文化、体育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项目操作规程

  (2024年)

  一、政策内容

  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承办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符合条件的,每个活动按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予以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为营造产业氛围、塑造城市及市场主体品牌形象,支持企业开拓培育潜在市场,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制定本操作规程。

  三、资助方式

  本项资金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登记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按照国家相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正常履行统计报表义务。

  4、申报支持承办文化、体育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项目的主体为行业协会的,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

  5、最终资助金额需大于等于1万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注册地或在地统计关系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申报类别

  1、南山区政府作为主办单位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

  对符合南山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有助于推动南山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文体活动按不超过实际费用予以资助,每家单位每个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已承办南山区政府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赛事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

  2)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2、南山区政府作为支持单位或指导单位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

  对符合南山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有助于推动南山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文体活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资助,承办区政府作为支持或指导单位的专业展会、活动及赛事,每家单位每个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已承办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赛事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

  2)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3、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作为主办单位或支持单位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

  对符合南山产业发展方向,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有助于推动南山文化、体育产业发展的文体活动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予以资助,承办区文化广电旅游局作为主办或支持单位的专业展会、活动及赛事,每家单位每个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及说明:

  1)申报主体为已承办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赛事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

  2)可补贴的费用包括场地费、布展费、宣传费(广告费、印刷费、材料费)、会务费(咨询服务费、策划费、翻译费、设备租赁费)。

  六、资助方式

  本项资金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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