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第一批生物产业生物产业协会、联盟扶持项目申报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生物产业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大鹏新区产业发展,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9号)、《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11号)等文件精神,从即日起至2024年5月7日,开展2024年第一批生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范围为2022年度符合《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11号)扶持措施的项目。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本次支持项目有数量限制。我局视申报情况对资助(或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二、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申报,集中受理”的形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5月7日前在大鹏新区智慧经服平台(https://zhjfpt.dpxq.gov.cn/)完成线上申报。
三、申报单位收到初审通过的确认信息后,按申报指南要求制作书面申报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5号楼5308室,联系电话:0755-28333027。
四、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受理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及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举报,举报电话:0755-28336535。
特此通知。
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4年4月19日
大鹏新区生物产业协会、联盟扶持申报指南
一、审批内容
对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开展生物产业相关活动的扶持。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促进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3〕11号)第十三条:鼓励成立新区生物产业协会、产业联盟,发挥生物产业协会及产业联盟的主动性和创造力,每年可按其在辖区内为服务会员单位开展的生物产业相关活动实际经费支出(包括场地费、专家费和资料费等)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扶持。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9号)。
三、审批数量和方式
审批数量:受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有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部门审查、社会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四、审批条件
(一)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从事其他活动的社会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依法报送统计报表。
(四)2022年在大鹏新区开展生物产业相关活动并形成支出。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原件。
(二)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三)2022年度、2023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介绍(含基本情况、主要架构、主要业务范围、亮点工作成果、成员单位情况等)及近两年获得政府各种财政资金扶持、奖励的详细情况说明。
(五)相关活动及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表。
(六)活动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基本情况、规模和规格、取得的成效、活动现场照片)。
(七)产生费用的支出单据、支付凭证及相关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八)“深圳信用网”下载的《完整版信用报告》或“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九)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用pdf编辑,附件资料按顺序插入,连续编页码并编制目录,A4纸正反面打印,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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